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1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提出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方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旨在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促进产业融合,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中的税率安排为: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邮电通信业从2014年6月1日起实施“营改增”,实行基础电信业务11%、增值电信业务6%两档税率。
我国尚未实施“营改增”的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将在2015年全面启动“营改增”。这四大行业如何深入分析“营改增”产生的影响,从而制定应对策略是当下面临的重大课题。
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对金融业税收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作为金融业企业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管控企业的税负与涉税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是本课程的主要收益。
其次,通过深度分析“营改增”对金融企业的影响、金融企业如何采取“营改增”应对策略,以及“营改增”后的实务操作讲解,能使学员全面掌握增值税相关政策,提升增值税税务与账务处理操作技能,是本课程的重要收益。
第一讲:金融业“营改增”背景、特点及其新动态
一、金融业“营改增”背景
二、金融业“营改增”的特点
三、金融业“营改增”最新政策
四、金融业“营改增”实施步伐
五、金融业“营改增”增值税税率的设定
六、金融业“营改增”与上下游的关系
第二讲:“营改增”对金融业的影响
一、金融业“营改增”的内容
二、“营改增”对金融业纳税人的总体影响
三、“营改增”对金融业税负的影响
四、“营改增”对金融业收入的影响
五、“营改增”对金融业利润的影响
六、“营改增”对金融业账务处理的影响
第三讲:金融业“营改增”税务操作原则的运用
一、合理原则
二、事前原则
三、清晰原则
四、差异化原则
五、风险可控原则
六、税收多角度原则
第四讲:金融业“营改增”须知二十五条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二、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规定
三、增值税纳税期限的规定
四、“营改增”的计税方法
五、增值税适用税率的具体规定
六、增值税的起征点规定
七、“营改增”销售额的确定*
八、营业额扣除的规定
九、中止服务或折扣额处理
十、交易价格不公允处理的税法规定
十一、兼营行为处理*
十二、混合销售行为处理*
十三、视同销售行为处理
十四、特殊销售行为处理
十五、对相关业务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
十六、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十七、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
十八、兼营劳务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处理
十九、“营改增”的直接减免业务
二十、“营改增”的即征即退事项
二十一、“营改增”减免税操作中的特别规定
二十二、“营改增”过程中适合放弃免税权的企业
二十三、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的规定
二十四、“营改增”的财务会计处理*
二十五、“营改增”如何汇总纳税
第五讲:金融业“营改增”销项税额的税务风险与应对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发生时间
二、视同提供服务应税行为
三、差额征税
四、销售额
五、价外费用
六、适用税率
七、兼营业务
八、销售收入完整性
九、规避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
第六讲:金融业“营改增”进项税额的税务风险与应对
一、增值税扣税凭证
二、不应抵扣而抵扣进项税额
三、应作进项税额转出而未作进项税额转出
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规定
五、抵扣率准确性的规定
第七讲:金融业“营改增”其他风险与应对
一、 发票使用管理税务风险
二、 税控设备管理税务风险
三、 逾期申报、逾期缴税的税务风险
四、 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不认定的税务风险
五、 账务处理的税务风险
六、 财政补贴申请材料的操作风险
七、 节税筹划的操作风险
第八讲:金融业“营改增”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风险
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风险
二、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的风险
三、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风险
四、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
五、滞留过期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的风险
七、增值税应税营业额扣除凭证的风险
第九讲:案例分析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