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5小时客服热线
屠建清讲师博客
屠建清
中华全国管理创新研究会副会长 北京亚太华厦财务会计研究中心研究员
讲师手机:15810357436
《2014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关注人次:801
授课时长:2天
适合学员:
适合行业:不限行业
课程背景: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相互渗透,伴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世界经济的竞争已不再是单独的产品和技术的竞争,而更多的是规则的竞争,是对规则制定与参与程度的竞争。会计作为一种国际通用商业语言的重要性更加突出,规范会计信息的会计准则国际化正是顺应了这个趋势。
在此背景下,为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在2014年连续颁布了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修订)、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第40号《合营安排》、第41《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8项新会计准则,其中:第37号于2014年12月31日开始执行,其余7项于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课程收获:

1、对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逐项分析变化;
2、在透析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上,联系企业实务提出了如何应用的方法与技巧;
3、以足够的应用案例深入介绍了新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4、阐述了新准则对企业带来的影响与应对措施;
5、在讲授上,深入浅出,融会贯通。

课程内容:



第一讲  新准则修订变化

一、总则方面的变化

二、合并范围部分的变化

三、合并程序方面的一些修改与增补

四、增加了某些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规范

第二讲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程序概述

一、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

二、编制合并工作底稿

三、编制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

四、计算合并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金额

五、填列合财务务报表

第三讲  企业中可分割的部分与结构化主体

一、企业中可分割部分

二、结构化主体

第四讲  合并范围的界定

一、控制的含义

二、投资性主体的合并豁免

三、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第五讲  合并资产负债表

一、对子公司的个别报表进行调整

二、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进行抵销处理的项目

三、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四、子公司发生超额亏损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反映

五、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第六讲  合并利润表

一、编制合并损益表时应进行抵销处理的项目

二、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处理

三、合并利润表的编制

第七讲  合并现金流量表

一、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进行抵销处理的项目

二、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有关少数股东权益项目的反映

四、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第八讲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一、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说明

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编制

第九讲  合并程序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母公司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接按成本法结果进行抵消的问题

二、子公司持有母分司股权投资的抵消问题

三、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权益之间的抵消分配问题四、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导致的递延所得税的确认问题

五、子公司综合收益在合并利润表中的列报

第十讲  特殊交易的合并处理问题

一、与个别报表相关的会计处理原则

二、与合并报表相关的会计处理原则

第十一讲  新准则的影响与应对

一、修订后准则对母子公司概念的界定

二、需要考虑的三个问题

第十二讲  案例分析

收购少数股权

第十三讲  互动与答疑

时长:1天

 


预约授课
相关课程:
Copyright © 2012-2013 汇师经纪 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15810357436
鲁ICP备13032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