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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斌讲师博客
易斌
建筑领域法律服务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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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项目营销风险管控与应对实务(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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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时长:2天
适合学员:
适合行业:不限行业
课程内容:

建筑企业项目营销风险管控与应对实务大纲

易斌(20230605)【1~2天】

建筑企业项目营销基本模式精解

项目营销新政解读;

投资项目三属性梳理;

当今社会投资环境下投资项目模式规范化梳理;

以合资模式投资项目的法律规范;

以合伙方式投资项目的法律规范;

以合作方式投资项目的法律规范;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规性规范;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准经营性项目中的政府角色差异;

地方政府作为行政主体的法定权力边界;

地方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法定权利边界;

政府投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的项目三者区别;

政府审计的权力边界。

建筑企业市场营销理念升级更迭要素

传统“市场”理念与市场经济“市场”理念的差异;

传统“产品”理念与市场经济“产品”理念的差异;

传统“价格”理念与市场经济“价格”理念的差异;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属性;

项目营销在市场经济中管控风险的决策底线;

项目营销在市场经济中取得竞争主动权的决定性要素;

市场机制在项目营销中的表现形式;

市场“双王”机制在项目营销中的适用;

化解风险的商业价值;

经典控制论在风险管控中的适用;

风险应对可靠性验证。

建筑企业承接政府项目合规性营销模式

政府投资项目法定范围;

政府投资款与政府付费款在项目投融资中的区别;

政府投资项目形成与挖掘;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筹措路径;

政府投资项目政府行政权力与市场脱离的法定标志;

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对项目的业主管理权利与政府对项目的行政管理权力之区分;

政府投资项目施工企业垫资的法律后果;

政府投资项目法定招投标的条件;

政府投资项目合同文本的适用;

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概算编制依据。

建筑企业承接与政府合作项目合规性营销模式

《民法典》对国务院文件在准经营性项目推进中法律地位的确认;

准经营性项目法定适用范围;

政府特别法人的民事主体地位在准经营性项目中的具体体现;

准经营性项目冲突终极解决方案;

准经营性项目双层主体结构的特殊性精解;

准经营性项目“补缺削峰”机制的商业价值;

准经营性项目“补缺”、“最低使用量采购”、“照付不议”的数学含义精解;

准经营性项目“削峰”的合法性依据;

准经营性项目“补缺”与固定收益、兜底的区别;

准经营性项目政府不承担项目负债的交易结构设计;

准经营性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组织机构设计。

建筑企业承接市场项目合规性营销模式

政府投资项目、准经营性项目与市场项目竞合的时点条件;

合同效力阶位排序;

项目招投标范围内容冲突确定的准测;

平台公司对项目招投标内容范围变更的效力认定;

政府直接干预项目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

投融资合同中“霸王条款”的清理与化解;

投资人控制工程索赔的警戒红线;

概算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的法律地位;

政府项目在市场化运作过程中规避产生政府隐性债的有效方法;

政府投资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市场项目工程款回款路径区分;

项目关键线路在投融资风险管控中的作用;

建立高质量的项目投融资管理模型。

建筑企业承接片区开发类项目合规性营销模式

EPC模式在项目投融资中的适用;

BOT模式在项目投融资中的运作方式;

准经营性模式在项目投融资中的运作方式;

F+EPC模式在项目投融资中的运作方式;

ABO模式在项目投融资中的运作方式;

EOD、TOD、XOD模式下的投融资运作方式;

特色小镇项目投融资运作方式;

新型城镇化项目投融资运作方式;

乡村振兴项目投融资运作方式;

高铁新城项目投融资运作方式;

城市更新项目投融资运作方式;

开发园区项目投融资运作方式;

县域开发项目投融资运作方式;

片区开发项目投融资交易结构设计。

(七)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政策体系解读

1.《民法典》与建设工程合同对接解读;

2.《预算法》与建设工程合同对接解读;

3.《政府投资条例》与建设工程合同对接解读;

4.《总承包管理办法》与建设工程合同对接解读;

5.《公司法》与建设工程合同对接解读;

6.《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与解读;

7.《司法解释一》与建设工程合同对接解读。

(八)建设工程合同各方主体权利合规性边界

1.建设工程施工主体合法权利构成;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体系构成形式;

3.对建设工程施工主体具有约束力规范性文件认定;

4.施工单位承接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实施举措之差异;

5.不同类型工程项目业主付款路径考量;

6.施工单位对分包实施有效管理方式;

7.施工单位对项目实施闭环管理方法分析与运用;

8.总包单位与分、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法律责任分配;

9.政府项目利益最大化追求之边界。

(九)建设工程合同谈判阶段合规性管控要点

1.建设工程合同谈判价值取向之变化;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性保障措施;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梳理;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质性条款的认定准则;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选择、编制原则;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选择固定总价应当具备的必要条件;

7.合同“陷进”条款的排查与认定;

8.合同“填平原则”在违约赔偿中的理解与适用;

9.施工企业放弃优先受偿权效力认定;

10.“先上车,后买票”项目实施合法权益救济路径。

(十)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合规性风控实务

1.要约与承诺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理解与作用;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文件、中标合同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效力阶位的认定新准则;

3.招投标文件编制基本依据与方法;

4.不平衡报价在招投标文件编制中的应用;

5.“挂靠”方式在建设工程中法律空间的变化及分析;

6.补充协议对中标合同修改的合法性认定准则;

7.招标工程量清单错误、遗漏、缺项责任归属;

8.项目包中标后子项目调整合法合规性认定;

9.突破“拦标价”过低下的投标方案谋划;

10.“两标并一标”在工程项目中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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